在2023年的9月1日这天,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这个文件。该决定对2016年版本的《慈善法》进行了整体性的修订工作。相关内容从公布的那一刻开始, 就正式实施起来。

这次法律层面的修改动作主要集中在四个大的方面, 这四个大的方面分别是关于网络募捐的监督与管理、针对个人求助的具体界定、信息公开所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这四个维度内容。

最终总共涉及到了12处条款的调整改变情况。对于企业以及慈善组织这样的机构来展开慈善活动的情况, 还有个人去参与慈善活动这种事儿, 都必须是把他们必须掌握的核心要点给弄明白, 这一些核心要点是必须要掌握的。

个人求助正式"脱钩"慈善法,边界划清

在进行了修订以后, 情况被明确说明为: 如果是个人为了应对自身所面临的生活困难, 而在那些网络平台上面去发布的关于请求帮助的这样的信息, 它们并不属于在慈善法里面规定的作为慈善的活动的那一类东西, 所以, 它也就不适用在慈善法当中对于募捐行为所制定出来的的那些强制性的规定。

不过话说回来, 对于这些平台来说, 是必须去完成对求助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工作的, 一旦发现在里面有虚假的信息的话, 就应该要在当时就当即刻去制止这种行为, 并且要把这个情况给报告出去。这样做最终的意义在于什么?

这意味着在个人去进行求助和正式的慈善募捐这两件事之间, 在法律性质的认定方面、在具体适用规则的层面、还有在平台所需承担的义务这块内容上, 都已经实现了彻底的区分开来这样的一个状态, 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因为在过去的那种像是使用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来实施监管而可能会带来的存在争议的状况出现。

慈善法最新修订全解读:6大核心变化+合规要点一次说透(图1)

网络募捐平台责任全面强化

需要去做公开募捐的那个网络平台, 必须要和那些已经经过了登记并且获得认定资格的慈善组织来进行合作。这种网络平台是不可以被允许自己单独去发起募捐活动的的。对于这个平台来说, 它所要承担的义务有了一个升级的变化。新的变化内容主要体现为对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测以及按照季度来提交报告这两个方面。

平台这边必须要在实时过程当中去监测那些关于募捐的信息是否真实可信并且在合法性的层面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在实时的监测环节之中发现了有违规性质的内容存在, 那么是必须立即停止对这些内容的传播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向相关的民政部门把这一情况给报告上去。

在每一个季度快要结束的时候, 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一份有关监测情况的详细报告。如果该平台没有能够履行自己所应尽的这些义务的话, 那么对应的民政部门是有权力责令其在限定的期限之内进行改正行动的。假如说是属于那种情节非常严重的案例, 那么将会被给予警告或者是罚款这样的处理措施的。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从"年度"细化到"月度"

修订的要求是让慈善组织通过国家慈善信息平台, 把信息及时且如实地向全社会公开, 重要的事情必须在事情发生后的三十天内进行公开, 针对那些重大的募捐项目, 如果单笔接受的捐赠超过五百万元, 或者项目的支出超过一千万元, 就必须每个季度公开进展以及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 如果这些信息不进行公开, 或者公示的内容不真实, 就要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处分, 要是情节严重的还要暂时扣留或者吊销登记证书。

政府购买慈善服务纳入法定框架

这是第一次把这个事儿写进了法律保护里, 就是政府出钱让那些搞慈善的组织帮忙做事。县级以上的那个级别的人民政府, 可以把那些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活儿, 外包给慈善组织来做。

慈善法最新修订全解读:6大核心变化+合规要点一次说透(图2)

他们签的合同里头, 得把要做啥事儿、做到什么程度、钱怎么给、最后干得好不好该怎么评价这些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么一弄, 那些搞慈善的组织就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确保自己能有稳定的钱财来源。

慈善遗赠制度正式确立

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增添, 这些新增添的条款允许自然人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 把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拿出来用于慈善这个目的。当有人要执行这个遗赠的时候, 相关的慈善组织必须拿出一个书面的收据来作为证明。

关于这笔用来做慈善的财产到底是怎么被使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 必须要向这位立遗嘱的人的近亲属或者是当地民政部门的负责人员做一个汇报和说明。

与此同时, 那些与之配套的针对捐赠人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也需要做好衔接工作, 确保这一方面能够和《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继承法》中已经规定好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对接得起来, 保持一致性且互不矛盾。

法律责任梯度化,处罚上限提高

针对那些违规把慈善资金乱用的行为, 还有不把相关信息公开出来的做法, 以及伪造募捐凭证这种事儿, 罚款的上限从原来说的三万元以下调整成了二十万元以下;如果事情非常严重了, 并且构成了犯罪的话, 那就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与此同时, 还新增了信用惩戒这样的条款!这意味着受到处罚的慈善组织本身以及它的负责人, 在处罚期间内不允许去申请等级评估这事儿, 也不允许享受税收优惠这种政策。

合规实操提示:

慈善法最新修订全解读:6大核心变化+合规要点一次说透(图3)

慈善组织应该在相关制度修改并实施以后, 在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范围内, 把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对照和修订, 并且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核对网络募捐的合作流程以及信息公开的台账上面。

如果企业想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慈善基金, 或者去做那种指定了接受方向的捐赠的话, 是必须要先确认一下那个接受捐赠的这一方是不是真有资格去搞公开募捐活动的。

至于具体是谁有这个资格, 可以去民政部的官方网站看一看, 也可以去www.lingheal.com这个网站查一查。这么做的目的, 就是要防止那些钱最后流到了不符合规定的那些主体手里。

那些涉及到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慈善项目, 在正式发布之前, 必须要保留好平台监测报告的编号, 这是为了准备好应对民政部门的检查工作。

这份解读, 是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也就是在二零二三年做了修正的那个法律版本, 还有民政部出来的慈善法最新政策解读,跟着配套的那些规范性文件, 放在一起整理了以后弄出来的, 至于具体的那个适用情况啊, 一定得去看着官方最新发出来的那些文件为准才行。

本文仅作为政策信息参考慈善法最新政策解读灵音心图,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合规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所在省份民政部门。